图书馆关于加强值班管理工作的规定

2021-11-25

为加强值班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图书馆开放管理实际,就值班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课外活动开始至晚自习结束,周六、周日白天。

2.值班安排:每月初由办公室编排值班表,安排老师值班,馆领导带班,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3.值班岗位:各图书借阅室、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学生自修室。

4.岗位管理:各窗口部室加强对学生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按时值班到岗。服务窗口至少保证两名学生同时在岗各图书借阅室值守学生由流通部负责,期刊阅览室和图书漂流驿站学生值守生由期刊部负责,电子阅览室和自修室值守学生由办公室负责。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按照学院值班有关规定,认真遵守值班纪律,履行值班职责,若因值班老师空岗、脱岗出现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值班老师负责对值班各岗位服务情况的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馆领导和学院值班室。

3.值班老师按要求在值班记录表上签到,在规定时间段到各值班岗位让值班学生本人签到,不得他人代签。

签到时间:

周一至周五: 16:30——17:00(冬季)

                  17:00——17:30(夏季)

                  19:30——20:00

周六、周日:10:00——10:30

                   14:30——15:00

4.值班老师随时巡查学生在岗值班情况,发现无故脱岗、缺岗现象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表中做好记录。

5.综合办公室每月将值班情况汇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形成月度报告。